6月,一批新规走进你我生活
■新华社记者 王茜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强化环保要求;小汽车驾照可全国“通考”;共享单车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6月,一批新规将走进你我生活。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这部法律共18章113条,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等作出相关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加强正向激励、关心关爱,除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外,围绕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还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健全奖励机制,三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严管链条更加完整,纪律约束更加严明,重点监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强化环保要求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强化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删去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创新管理方式,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方便企业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之间执法活动的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办法还在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违法拼装机动车等有关问题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衔接。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小汽车驾照可全国“通考”
6月1日起,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开始全国“一证通考”。
公安机关近期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这10项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小汽车驾照全国“通考”就是其中一项新举措。
新政策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
据估算,这项新政策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1200多万人,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370多万人次,仅交通费一项就可为群众节省200多亿元。
与这项新举措一起实施的还有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120个城市车辆转籍信息可网上转递、简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手续等新举措。
共享单车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27条,对用户资金收取、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管以及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用户资金收取方面,办法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同时,为减少个人资金损失,对用户的押金和预付资金收取规定了限额。
办法要求,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办理原路退还押金、扣除赔偿款、提取计付利息转账业务。运营企业在扣除押金前,要及时告知用户。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新华社供本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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