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启动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
贵州全面启动
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水利厅召开的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上获悉,2020年5月底前,贵州省全面完成对“应立未立”“已立未查”的水事违法案件“清零结案”。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创建“无违”河湖目标,维护河湖健康,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贵州省出台了《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实施方案》,计划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陈年积案和本年度新发生的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归类,建立台账,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河湖违法陈年积案的“清零”工作。
据贵州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渊介绍,此次“清零”行动按照宣传动员部署、全面梳理排查、制定查处方案、依法查处整改、抽查督办落实、总结6个步骤进行,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设障、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行为。同时,将“清零”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长江固体废弃物清理”“清四乱”“绿盾行动2019”“清废行动2019”“违建别墅清理”等行动结合起来,加大督导检查,实行联动查办,并将“清零”行动纳入河(湖)长制工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联合考核内容,对各市(州)进行考评。
根据全省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显示,2017年全省全年新增河湖违法案件291件,结案360件。2018年新增243件,结案282件。2019年1月至4月,上年遗留89件,本年新增56件,结案118件,尚未结案27件。近3年的统计数据表明,通过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以及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年度发案总数在下降。
庞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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