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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继续享受“兵哥哥”待遇 仍可优先乘坐交通工具及享受客票减免优待

来宾日报 2019-05-31 10:01 大字

晚刊讯(记者 唐毅)昨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享受交通出行优待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范围、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即可享受优先乘坐交通工具和客票减免优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干事廖国建介绍,《通知》内容基本做到了队伍转制前交通出行优待政策、待遇标准的整体平移。

具体保证措施为:(一)优先乘坐交通工具。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候车(船、机)、乘车(船、机)服务,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出具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二)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与残疾军人同等的客票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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