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享受教育服务 南昌探索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
本报讯(记者卢翔)近日,记者获悉,《南昌市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已印发,江西省南昌市拟规划建成以社区教育学院(设在区、县)为骨干、以社区教育学校(设在街道、乡镇)和以村(居)社区教育学习中心(设在社区、行政村)为基地的覆盖全市城乡的三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
根据《意见》,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中心由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接受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指导。
《意见》提出,社区教育学院一般要有独立的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若与其他单位共用场地,可用于社区教育使用面积不少于1/2,学院校园终身教育文化氛围浓厚。配置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办公用房、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场所。同时,要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学校、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形成社区学习资源服务圈。
村(居)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有多功能教室,配备投影设备。有图书阅览室,配备图书量不少于1000册。在特色培训上,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现代生活教育等培训,重视农村居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失业等弱势群体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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