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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超2亿!“小官巨贪”马超群受审 被控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7项罪名、61起犯罪,曾先后非法持有枪支4支

新安晚报 2019-05-30 10:55 大字

落马5年后,“小官巨贪”的典型马超群终于走上审判席。记者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5月27日至29日,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等7项犯罪一案,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超过7000万财产来源不明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超群于1998年至2014年2月,利用其担任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戴河公司经理、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戴河分公司负责人、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秦皇岛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在工程承包、材料供应、职工招录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273.0644万元;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07.0154万元;个人决定挪用本单位公款人民币500万元给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同时,被告人马超群对折合人民币7196.009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超群自1997年以来,先后非法持有枪支4支;于2012年3月将刘某打致轻伤(二级);于2012年11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423万元。

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7项罪名、61起犯罪事实,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部分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马超群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超群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家属,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马超群落马后弟弟也被查

据公开履历,马超群生于1967年,河北省抚宁县人,从1997年开始在水务系统工作17年,落马前已任秦皇岛市城管局副调研员,级别为副处级。马超群于2014年2月被查,因贪腐金额巨大当时轰动全国。马超群落马后,他的弟弟、同样供职于河北秦皇岛供水系统的马重群也已被查。

2014年11月,河北省纪检部门透露,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报告时,重点提及了马超群案。

马超群的贪腐金额究竟有多大?庭审中,马超群案公诉人透露了一个数字:截至2014年2月12日,被告人马超群个人及其家庭拥有现金、存款、房产、黄金等财产及支出,共计人民币2032858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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