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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警校联手“禁犬”

新安晚报 2019-05-29 10:54 大字

早在2012年4月,《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就已实行。其中规定,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禁止携犬进入。

在管理中,辖区派出所将查处校园园区内违规遛犬行为纳入重要日常工作,市公安局与多所大学校园保卫处建立长期警务联络机制,指导校园保卫处建立犬类管理工作规范。在学校通知栏内及校园出入口张贴《禁止遛犬通告》,在醒目位置摆设禁止携犬进入校区警示标识、悬挂禁止遛犬条幅,利用校内LED屏幕滚动播出《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禁止携犬进入校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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