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仍要交车辆通行费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28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截至5月27日,北京、天津、河北等30个省份已启动制定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其中河北、山西等11个省份已制定ETC推广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只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跨省行驶时不停车快捷交费,是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跨省行驶车辆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
2015年9月,高速公路实现了ETC联网运营,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两级平台为基础的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体系。吴春耕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实现联网运营,但并不意味着全国统一管理。
“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体制不会改变;现有中央和地方两级清分结算体系不会发生改变;现行收费公路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影响。省内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地方平台负责,跨省清分结算和运营服务继续由中央平台负责。”吴春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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