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假暗访沦为形式主义“新套路” □杨玉龙
开展暗访是发现基层真问题、督促问题真解决的有效手段和途径。然而,当下部分基层暗访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甚至存在假暗访行为,某些暗访走样变成“不访”或“明察”。在一些地方的暗访工作中,“命令紧,执行松,有的在望风”的现象不时发生。这类暗访徒有其名,并未能成为监督利器,反而沦为形式主义套路和变种。(5月26日《半月谈》)
暗访的意义不言而喻,最基本来理解,就是为了发现工作中的真实问题,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而一旦暗访沦为有准备的“不访”或“明察”,不仅对于工作开展不利,而且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一旦任由这种虚假招式存在,更会滋生应付主义、形式主义,乃至成为作风之弊,令干部群众反感。
诚如记者采访到的信息,不少乡镇干部反映,一些暗访严重走样,本该直接到村的,变成了直接到乡;本该直接到户的,变成了直接到办公室和会议室;本该查找问题的,变成了听成绩汇报……如此就只能是“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背离暗访的“初心”,其真实效果,以及推动工作开展的成效也就可想而知。
假暗访的出现,一则在于对暗访检查缺少必要的“暗访检查”,从而为假暗访的出现提供温床;二则在于即时通信技术,让一些暗访组一到基层就被发现;三则在于部分干部充当“老好人”,也让暗访成为走过场;四则在于暗访的“真本领”不强,缺乏相关暗访经验和能力,也助推假暗访的出现。
由此可见,对假暗访现象须给予高度重视。其一,有必要对暗访检查立规矩。湖南省的做法就值得称道。据报道,近两年,湖南连续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每位省级领导负责两个或一个贫困县。任务有明确要求: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并在暗访结束后向市县反馈,要求督促整改,并明确回访时间。
其二,应强化干部担当精神。假暗访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部门及干部担当责任意识差所致。以上述提到的暗访的“真本领”不强为例,这本可以避免。比如,做好相关暗访知识的培训,对暗访对象做好前期“踩点”,在暗访时更应规避怕找麻烦、怕得罪人的心理,也应做好暗访保密工作等,也就能杜绝假暗访的出现。
其三,从被暗访对象角度来看,应对明察暗访有正确的认识,比如,应认识到暗访检查是查找工作“病灶”的方式,完全没有必要排斥;同时,也应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毕竟,唯有将工作做好,才不畏惧各类暗访。总之,不应纵容假暗访的出现,对于其成因有必要深入分析并加以改进,以防范其沦为形式主义“新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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