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人被刑拘 这家“科技公司”栽了!
5月27日,记者从市北公安分局获悉,市北警方通报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
5月23日下午,市民秦女士到辽宁路派出所报警称:经朋友介绍,20日在辽宁路某中新商厦一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万元。其女婿听说此事,怀疑母亲被骗 ,便要求公司退款 ,可公司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款,索要无果后,到派出所报案。
接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市场监管部门、城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一起到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与相关部门初步核查,在公司没收的台账中资金往来中,发现公司存在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同时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落实,该公司并没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服务资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警遂将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徐某某及多名工作人员带至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初步查明,该公司在未取得金融服务资质情况下,以高息、养老、投资酒厂获利为诱饵,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吸收存款 ,有多名老年人在该公司存款近百万元,并称投入的资金用于有机粮和白酒企业生产经营,“投资人”可每个月到公司领取杂粮、白酒和红包现金回馈等“合伙收益”。
公司通过利用在街面发放宣传材料以及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加入等形式,定期组织“投资人”和其他对投资感兴趣的老年人到公司来“听课”,并发放杂粮、白酒等物品,公司业务员在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以投资该公司宾馆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入伙协议,承诺年利率10%~16%的高回报。
根据金凤凰公司员工交代,该公司在人民路某商厦还有另外一处办公、“培训”的经营场所,民警连夜将位于人民路某商厦的该公司分部予以查封。
目前,徐某某等6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城市信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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