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失守是最大“感染源”
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却成了交叉感染的源头,严重侵犯了患者的健康权益,也暴露出医院感染管理的巨大漏洞。管理的失守,是对伦理的极大背叛。对于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使其铭记教训,以儆效尤。
□李英锋
有媒体近日报道,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病人暴发院内丙肝感染。5月27日,东台市人民政府针对此事回应称,经对所有血透患者的筛查检测,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目前16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被免职处理。
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却成了交叉感染的源头,导致69名患者密集感染丙肝病毒,严重侵犯了患者的健康权益,也暴露出医院感染管理的巨大漏洞。可以说,管理的失守,是对伦理的极大背叛。众多受害者被疾病折磨,本就苦不堪言,却又遭横祸,何其不幸!对于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使其铭记教训,同时以儆效尤。
专家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对于传染疾病的防控,对于医院感染的管理,有明确的责任,有严格的制度。《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医疗器械、器具消毒、医疗人员的手卫生、医院感染危险因素控制、隔离措施等环节或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则要求血液透析室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和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等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等感染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这些制度和责任都是医院院内感染的“防火墙”,如果医院各个环节都能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制度,都能把住关,就能最大限度减少甚至有效控制院内感染。对于以血液、母婴传播等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丙肝则能取得更好的控制效果。反之,医院感染管理的每一个漏洞都会成为“感染源”,让感染管理体系陷入失控的危险状态。
近年来,多地曾发生过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事件,给患者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社会影响恶劣。医院和医务人员作为院内感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要从这些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封堵可能存在的感染管理漏洞。而卫生监管等部门则应发挥好行政监督作用,加强对医院事前、事中的介入、检查、督导,倒逼医院切实负起责任。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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