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裸车成交价缴税
车辆购置税新规7月1日起施行
本报综合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在此之前,根据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要求,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这意味着,消费者买车成本将有所降低。
解读
对消费者有利,不再按厂家指导价计税
消费者买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涨了还是降了?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过去的计税价格这样来算:比如按一个10万元钱的车来算,企业会按照这个价格去申报一个计税价格。10万元剔除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7万元;而消费者买10万元的车可能已经优惠到了9万元,实际他购买这台车的时候计税价格可能是7.8万元了,应该说中间就出来了计税价格之间的一个差距。如果按照8.7万元计税的话,计税交10%就是8700元;如果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话,他可能就是7.8万元,中间可能就出来八九千元的一个差距。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过去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大部分车辆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进行交税,这无疑让消费者多花钱。
而按照新的算法,这也就意味着新政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也就是俗称的裸车成交价。
依据购车的实际价格为准,使过去计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购车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新规有助于汽车行业更好发展
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还能起到规范经销商的作用。汽车业内人士表示,7月1日开始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代替了以前的暂行条例,起到最重要的作用可能是会更好地规范汽车经销商4S店的开发票情况。
部分消费者担心新法实施后,针对车辆购置税的短期优惠是不是不会再出现了。例如我国在2009年、2015年曾两次宣布排量1.6L以下车辆购置税减半,但新出台的《车辆购置税法》明确规定,所有应税车辆的税率都定为10%。
对此,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我觉得新的购置税的计税办法或者管理办法的出台带来一个规范化管理的模式,有一些优惠性政策怎么去落实,既保证国家税收的合理稳定,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所以我认为税收政策有很好的约束效果。”
除了明确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同时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从长期来看,交易的规范有助于汽车行业更好地发展,消费者买车有法可依,经销商卖车有矩可循,汽车税制体系也会更加完善。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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