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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的名义”中饱私囊揭开突击种树真面目

定西日报 2019-05-26 07:54 大字

4月2日,周治平、王洪芝、王志清共同贪污案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周治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洪芝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志清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出村干部打着“群众的名义”中饱私囊的丑剧终于落幕。

时针拨回2013年10月,溧阳市上阁楼村村民王志清得知消息:为修建梅园变电站,供电公司需征用上阁楼村北面土地。于是王志清找到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的亲戚王洪芝,欲与之合伙租用村北面土地,出资突击种树,待土地征用之时,可以捞上一笔附着物补偿款。

在周治平、王洪芝的助力下,王志清顺利租用了上阁楼村北面30多亩土地。随后三人共同出资购买树苗,短短数月,在该地块突击种下了13855棵树苗,同时王志清还注册成立了一家苗木公司掩人耳目。

一年后,梅园变电站征地项目启动。经评估,三人的13855棵树苗评估价为168万余元。其实三人心里很清楚,这个价格已经比当初投资种植树苗的成本价高出一倍有余。然而,欲壑难填的周治平、王洪芝抛开评估价,在与当地政府和供电公司商谈补偿价格时“义愤填膺”地说:“这些树苗都是村民的心血,村民们表示,没有500万元,休想把树苗移走。”

树苗一天不移走,施工就一天跟不上。谈判几个回合之后,树苗的补偿款最终定在304万余元。三人扣除成本均分,每人“净赚”76万余元。

2017年3月,溧阳市纪委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组调取了王志清与上阁楼村民的土地租用协议,走访了知情村民,从而证实了周治平、王洪芝利用职务便利为王志清租用土地提供方便的事实。随后,调查组调取了周治平、王洪芝的银行流水,发现王志清在获得征地补偿款之后分别给周治平、王洪芝转账76万余元的证据。案件调查至此,终于撕下了两名村干部打着“群众的名义”中饱私囊的丑恶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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