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 促担当
□侯倩昱
只有把考核结果充分有效地运用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其鼓励先进、及时纠偏,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的强大威力。
近日,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值得注意的是,此条例出台后,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都有了相应条例,也意味着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学习《条例》精神,重点要从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三个层面深度把握,谨防“以文件落实文件”,切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考核方向把不准、内容考不实、运用不重视等问题。
“考什么”是风向标。《条例》明确指出,对于领导班子的考核,主要从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开展。领导干部的考核,涉及德、能、勤、绩、廉,这是从班子整体及干部个体出发,从宏观上给出了考核内容和“风向标”。从以往考核内容设置来看,各地对干部的考核,还没有形成一套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组只对干部进行定性评价,而缺乏针对上述方面的各项政绩、约束性指标的量化考核。因此,需要明确的是,考核虽是把“标尺”,但是上面的“刻度”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标注与刻画。组织(人事)部门要摒弃简单“打钩打叉”的评价方式,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另外,考核内容设置要坚持“分级分类”原则,在遵循考核内容、方向共性一致及突出岗位个性特色的基础上,增加制定涉及专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重点任务攻坚战的易量化、可追责、能追责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规范,全方位多角度考准考实干部工作、思想情况,避免因考核事项设置笼统而出现考核工作“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
“怎么考”体现全面性。考核目标、时间、手段的多样性,决定着考核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条例》首次明确提出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专项考核四种考核方式,四种方式相互依存、彼此补充,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把薪助火”。《条例》制定之前,各地普遍只重视对年度考核的运用,对其他三种考核方式的使用还不太规范与成熟,考核过程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静态方式,针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考核次数较少、考核对象固定;缺少专项调研考核、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需借此契机推动四种方式统筹运用。这就要求组织(人事)部门抓紧制定其他考核方式的方案办法,力求干部考核工作深入干部成长“全过程”。具体来说,平时考核要体现“常”,加大对干部日常性工作的考核力度,还要做到常抓常考。要将平时考核作为最基础、最经常使用的考核手段,本着“近距离”“多频次”的原则,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参加重要工作活动、多与本人和知情人谈心谈话、听取乡里口碑、现场调研观摩等方式,第一时间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进展,既能使问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促进及时纠偏、转变工作作风,还能把考核结果作为全面贴近了解干部、为其他考核方式提供基础参考的重要抓手。年度考核要体现“综”,这里的“综”体现在,考核内容设置要体现综合性,对考核结果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由于年度考核几方面内容设置常年不变,导致干部在撰写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时,方式固定化、论述套路化;考评结果量化分析力度不够,仅凭票数分等次,导致结果运用形式化,这些都使考核效用大打折扣。因此,年度考核内容的设定既要考虑干部思想,又要考虑工作政绩,既要考短期、显性政绩,又要考长期、隐性政绩。同时,要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任期考核要体现“段”,注重对实行任期制的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总体表现进行考核。对于待提拔干部,考核组有时对其工作风格、优势特长及岗位定向把握不精准,因此不能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通过任期考核,全过程参与到换届考察或者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可了解其任期内的个人成长历程、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打破对部分干部的认知屏障,选准符合各岗位要求的好干部。专项考核要体现“专”,注重对干部业务上的专业化水平进行考核。《条例》明确规定,“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表现突出或者问题反映较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可以进行专项考核”。以往的考核在重要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等设置权重较小,导致部分干部遇事不愿承担、不敢承担。对此,可将干部在紧急、重要任务上的突出表现,作为考核加分项重点考虑,改变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没差别的情况,充分激发干部面对新问题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如何用”亮出真手段。只有把考核结果有效运用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其鼓励先进、及时纠偏,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的强大威力。当下,有的组织部门虽然严格按照要求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但多涉及考评等次反馈,对于干部自身表现缺少细致严谨的分析研判,导致其还是处在“当局者迷”的境地,无法有针对性地改进自身工作。做好考核结果运用这篇文章,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利用个别谈话、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向领导班子和干部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整改、激发动力,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对政治立场坚定、勇担当有作为的干部给予一定的嘉奖和物质奖励,畅通其“能上”渠道;对慢作为不作为、关键时刻掉链子、群众给予差评的干部,利用好考核结果监督作用,依规依据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处理,让庸者下、劣者汰。另一方面,针对考核结果,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有作为强培养”的原则,对能力欠缺、潜力较大的干部,加强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补齐其能力短板;对有贡献、善作为的干部,多“引引路子”“压压担子”,多分配重要专项任务、提供急难险重岗位,促其更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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