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婴儿丢失闹剧要承担“谎言代价”
□戴先任
“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新进展。5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该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婴)母亲尚在哺乳期,等哺乳期过后也将受到处理。”(5月20日《新京报》)
就在前不久,“乐清小男孩失联”案宣判,法院一审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失联男孩”母亲陈某丹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与“乐清小男孩失联”案极为相似,都是男孩母亲因家庭矛盾“自导自演”,只不过周口这一事件有孩子母亲的亲友参与,乐清案件是男婴母亲一人所为。
两起事件都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很多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投入查找工作,警方也投入大量警力,积极寻找。掀起了这么大的舆论风波,动用了这么多的社会力量、警力,到头来不过是“失联男孩”母亲“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类似事件一再重演,也就是谎言一再冲决全社会的诚信堤坝,一再辜负与践踏全社会的爱心与善意,这严重透支了社会爱心,浪费了社会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对此疲于应对,社会爱心人士也对此心怀警惕,不敢轻易相信。这样的“善意谎言”对社会资源与善意的“杀伤力”太大。
对于“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必要参照“乐清小男孩失联”案进行惩治。乐清“失联男孩”的母亲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正是法院考虑到了事件损耗了大量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当事人触犯了法律,就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让他们自食其果。当事人辩解称这只不过是“善意的谎言”,或许当事人并没有想到影响会这么大,但这些“善意的谎言”已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他们就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络时代,一个小石子就可能激起满池涟漪,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让自己变成了谣言制造者与传播者;进而言之,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守法护法,对法律充满敬畏,不能挑衅法律底线。你的所作所为不仅关系自己,也可能关系其他人,甚至关系全社会,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也是对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负责。
因此,对编造谎言欺瞒社会者必须进行相应惩罚,让他们承受“谎言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谎言者”吸取教训,才能守牢法律底线,守护好社会善意。归根结底,这也是对这些高喊“狼来了”之人正当权益的守护,是为了让全体公众都能够生活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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