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新规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价值将得到提升
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1年6月16日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新《办法》明确,“五大总成”可通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参与报废机动车回收应先申请营业执照后再申办资质认定。业内看来,在新政策鼓励下,企业和消费者参与报废汽车回收将更有积极性。汽车报废回收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五大总成”回收再利用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大体相同,新《办法》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新《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
而对于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新《办法》规定,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在旧版《办法》中,按照原来的要求,拆解的“五大总成”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而新《办法》实施后,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价值将得到提升。
回收企业需通过资质认定
在管理方面,按照新《办法》,企业应先申请营业执照后再申办资质认定,未经过资格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同时还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另外,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办法》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3.3亿辆,其中汽车为2.46亿辆,汽车报废的规模十分庞大。
据测算,去年我国报废汽车数量预计达907万辆。按照10年以上行驶公里数计算,或根据国际报废率5%推算,我国将在2020年后迎来机动车报废高峰,报废车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将随之迅速增长。
但近年来,行业仍面临着回收企业少、回收收益低、报废率不高、消费者不知如何联系回收企业等问题。数据显示,近6年来,我国汽车的推测报废率在2.5%~3.7%之间,实际拆解率不足1%。
在业内看来,报废行业现状有待改善。新《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制止报废车辆被非法拆解、重新流通的不良现象。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也有利于重塑市场新秩序。更多报废汽车将回归正规拆解渠道,也有利于推动汽车后市场精细化、规范化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未来将有更大发展潜力。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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