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明星村”,负债越严重? 警惕村债风险冲击乡村振兴
[摘要]警惕村债风险冲击乡村振兴
当前,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不少农村村容村貌发生巨变。但在大力建设过程中,一些村集体负债过高,且越是“明星村”“典型村”,债务越重。而具有隐蔽性、私人性特点的村债,往往“旧的未消、新的又来”,极易引发治理风险,冲击乡村振兴。
部分“明星村”背负沉重债务负担
在很多村民眼中,50岁出头的村支书李祖铭是个能人。近年来,在他的争取“运作”下,这个并不临近主干道、距离县城二三十公里的偏僻小山村挤进了很多农村专项发展计划的 “盘子”,如美丽乡村、乡村振兴、领导联点等。在上级政策、资源、资金倾斜下,近年来村里各种建设搞得有声有色。
村里发展了,但李祖铭的烦恼更多了。“做梦都想着到处找钱,上面给的项目多,意味着需要的资金也多。比如修路,县里给的资金只负责硬化路面,撬掉原来的水泥路面、清运渣土、扩宽路基、修筑护坡等都需要村里筹钱。筹钱哪那么容易,有时候只能先欠着老板的。 ”李祖铭说。
太行山区某全国文明村党支部书记裴海同样为钱发愁。近年来,村容村貌越来越美,但债务也越来越重。“全是打借条借来的,民间借贷利息最低在五六厘左右”。但村集体经济还在起步阶段,催债催得厉害了,只能借新还旧。
有些县十村九负债,村均债务反弹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2018年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截至2006年底,全国村级债务规模为4000亿元。由于此后没有开展此项统计工作,村级债务缺乏全国性的数据。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状况不容乐观,一些地方村级债务明显反弹。
李祖铭说,他所在的县300多个村,村均负债都在数十万元,有的村可能负债上百万甚至数百万元。裴海说,全国都在振兴乡村,村里的工作不干不行,一干就得借钱,周围的村子十之八九都欠着债。
湖南东北部某县财政部门曾做过一次调研,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有445个村负债,占比达89.7%,负债超过100万元的村有109个。据熟悉情况的干部说,近几年来“旧债未消、新债又来”。
一些村干部说,形成村级负债的原因很多,包括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兴办产业、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支付债务利息等,但主要用于搞农村基本建设。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副教授胡荣才认为,在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下,国家对农村建设采取项目奖补而不是兜底的方式建设,随着各类工程成本不断攀升,村级承担的配套压力也越来越大。为填补缺口,各村寄希望于各级各部门支持、发动村民筹资、在外乡友捐资等,但常常不能如愿。
另外,脱贫攻坚、灾后重建等,也成为村级负债的催生因素。
村债风险藏得深,须提早防范化解
记者注意到,在各地农村的村务信息公开栏里,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债务的信息。
一些基层干部透露,村集体负债不像企业和政府,很少也很难从银行贷款看出来,大多是村干部以村集体名义,动用个人关系发起的民间借款。这既不需要村民出钱,也不需要乡镇出资,还可以满足地方政府打造亮点的政绩诉求,当真是“何乐而不为”。
但是,高额村债的不良影响终究要显现。基层干部认为,一方面,村级债务可能成为不少村干部的 “私人账”,在村集体没有归还债务前,很少有人愿当村干部;另一方面,为了尽快偿还债务,农村集体财产可能面临被变卖的风险。
专家建议,对于存量债务要摸清底数,完善政策,分类化解。
受访专家建议,防范化解村级债务风险,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从制度上堵住债务漏洞。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超出偿还能力举新债,不得超越群众承受能力搞建设,更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财政涉农项目应考虑更周全,防止新增项目带来过多新负债。《半月谈》梁晓飞刘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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