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地铁“禁食”等规定正式实施
北京市5月15日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实施。《守则》明确,在地铁内进食、霸座等行为将被禁止。同时,逃票、进食、霸座等行为或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根据上述文件,在地铁车厢内进食属不文明乘车行为,如劝阻制止不听,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交通执法部门可将这种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此外,个人认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也可以向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作出处理。 ·刘珜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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