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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厂工人患白血病”,治标更要治本

广西工人报 2019-05-16 01:00 大字

□杨维立

5月11日,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就媒体报道的“华生电机厂有工人被鉴定为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一事进行通报,通报称,5名患者已完成职业病诊断、鉴定流程,目前,有4名患病工人已依法完成工伤鉴定和社保赔付。此外,1名患病工人因省里最终职业病鉴定结果刚出,相关的工伤鉴定、社保赔付、企业医疗费用赔偿等正按程序积极落实中。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值得肯定的是,媒体曝光后,深圳市卫健部门不仅没有对5名患者一推了之,而是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并及时通报情况。然而,这起事件的报道中有些细节依然值得注意:患者反映工人工作中要接触到有苯的化学品,但工厂并没有给工人提供完善的防护器具,只会在上级部门检查的时候才象征性地做一下防护。这些细节引发了一系列的疑问:华生电机厂是否还有人会患上白血病?这家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能否真正落实?其他企业有无类似情形?更令人忧虑的是,倘若媒体不曝光,或者不是有人患上“职业性肿瘤”,能否早日发现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显而易见,这番连问绝非多余,基于两种状况:一是一些用人单位忽视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导致劳动者长期在“不设防”“弱设防”环境中工作。二是少数职能部门重“红伤”轻“白伤”,监管制度不健全,到用人单位检查变成了“走程序”,蜻蜓点水。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国家安监总局通过对包括广东在内的9省份5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发现技术服务失范、能力不足问题严重。其中,涉嫌弄虚作假问题16项,涉及机构15家,占检查机构总数的30.0%。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面对5份“职业性肿瘤”鉴定书,我们不禁要问:华生电机厂的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是否客观、真实?有没有必要进行“回头看”?是否应当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

李宗吾先生在《厚黑学》一书中提到过一个词,叫“锯箭”,大意就是医生给中箭者诊治,只把露在外面的箭杆锯掉,而不管扎入肉内的箭头。需要警惕的是,时下,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处理问题,止步于就事论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一罚了之”“一赔了之”,满足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然而,病根不除,不仅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不止,甚至会“出乱子”,引发极端事件和群众事件,成为职能部门的“不可承受之重”。对照来看,督促华生电机厂快速向5名患者赔偿,仅仅是解决问题的开始,即使“落实5名患者工伤待遇”,卫健部门也不能卸下了压力“马放南山”。

防治职业病,卫健部门需认真审视反思既往工作中的漏洞,完善监管机制,这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策。可以肯定只有严格落实责任,并对失责者严格问责,才能以制度保障和约束卫健部门强化宗旨意识,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只有日常监督到位,才能有效改善目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过低问题,让法律真正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一些无良企业有所忌惮。这是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的必由路径,也是履行好防治职业病职责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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