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部门联合“升级”职工子女课后服务
下午4点,通常是小学生放学离校时间。而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521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即便没有家长来接,也不必担心“离校后去哪里”。今年3月,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学校试点建设“课后实践基地”,开设快乐阅读、水帖临摹、中草药园实践活动等“四点半”课堂共12个班,孩子们可以在老师和志愿者的指导下,学习科学知识、传统文化或开展体育锻炼。
从2016年开始,泉州市总工会在福建省总工会的指导下,探索试点“四点半”课后服务,得到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今年1月,泉州市总工会会同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和民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的总体要求,明确小学课后服务以城区公办小学为主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建立健全小学课后服务体系,推动课后服务工作再“升级”。
《意见》明确,开展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优先保障困难职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服务内容以开展托管服务为主,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开展体育、科技、美育等多种活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主要以县(市、区)政府为主,推行“财政出资、工会补助、学校自筹”相结合的经费补助机制。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试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创造条件支持各试点学校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每年泉州市总工会给予每个“四点半”课后服务班次经费补助2万元,各县(市、区)工会也予以相应补助。2019年,泉州市总工会及相关县级工会将筹集500万元,推动教育部门开设更多的“四点半”课堂。
同时,泉州成立由教育、财政、总工会、人社、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小组,共同加强教育与安全保障。泉州市总工会通过购买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聘请学校教师或组织志愿者为学生定制若干兴趣班,并安排工会干部轮值,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于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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