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禁烟工作,破冰后更需坚持
■本报评论员 刘晓钧
即便大型超市会拒绝未成年人购烟,但很多个体商店为了生存,也会向其出售香烟,加上政府部门既当控烟者又依赖烟草财政的双面角色,使得控烟一直缺乏力度,制度落地还存在不少障碍。
5月6日上午,北京市控烟协会、中国控烟协会控烟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等联合发布“2018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全国首例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商家案名列榜首。
2018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中,排在第一的是全国首例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商家案。在这起案件中,被检查组发现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深圳一商家,最终被处以3万元罚款。人民法院报评价该案件称它“打响了全国第一枪”,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同时也具有标杆意义。世界卫生组织、中国控烟协会等也纷纷点赞肯定该案件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受害领域的“开荒”作用。
尽管“第一枪”已经打响,但要在全国普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意识,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年“世界无烟日”之时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65%的受访者发现有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现象。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吸烟率为6.9%,尝试吸烟率为19.9%。
青少年吸烟的危害不必多讲,我国也有相关法律对此给予明确表态。《烟草专卖法》第五条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现实中,针对未成年人的禁烟工作还存在诸多挑战。
即便大型超市会拒绝未成年人购烟,但很多个体商店为了生存,也会向其出售香烟,加上政府部门既当控烟者又依赖烟草财政的双面角色,使得控烟一直缺乏力度,制度落地还存在不少障碍。
现在还有一些“新概念”产品问世,以“无害”、“健康”甚至“老少皆宜”的概念吸引未成年人购买、尝试,比如电子烟。但事实上,当前国内各种牌子的电子烟鱼龙混杂,且很多是三无产品,所使用的烟油成分不定,有不少人表示,抽了电子烟也会产生依赖,或者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
更多的不利条件还在于,影视偶像们手拿香烟或抽烟的镜头大量出现在明星八卦新闻当中,这促使未成年“粉丝”争相模仿;同时,他们的亲人、老师在公共场合吸烟,也会将不良习惯不自觉地传染给孩子。
严禁未成年人抽烟,除了对违规商家进行监督、处罚,还需要社会多方面进行努力。比如媒体增加烟草危害的宣传力度,尽量避免人气偶像的抽烟镜头,学校和家长加强对青少年的日常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禁止抽烟的公共场所设专人管理,对违规者及时规劝等。
从法律层面上看,根本要务在于执法环节能否落实到位,是否真能做到违者必究。这就需要政府下定决心,摆脱既要当控烟者,又要当烟草生产、销售受益者的“双面角色”,放弃对烟草行业的政策性保护,着重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无烟的成长环境,继而做好全社会的控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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