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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禁止在居民区开办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站

日照日报 2019-05-09 08:49 大字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近日启动清理整治废品收购站行动,禁止在居民居住区开办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站,以及从事污染环境的废品贮存、处置活动,违者将被处以相应处罚。

根据行动要求,在居民居住区开办污染环境的废品收购站,或从事污染环境的废品贮存、处置活动的,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对阻挠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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