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政策,进一步对中小学生减负提出要求
新华社沈阳5月7日电(记者王莹)为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减轻过重学业负担,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政策,进一步对中小学生减负提出要求。
针对社会关注的中小学招生问题,政策明确,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不得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
普通高中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所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特色高中指标到校不得低于70%。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政策对到校时间、作业量、电子产品使用、考试次数都做出详细规定。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到校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7时50分,组织学生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线率等。
政策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提倡学校有计划地安排或教师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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