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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执纪问责的排头兵

肥东晨刊 2019-05-06 09:06 大字

为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硬仗,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和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三类问题,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勇当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排头兵。

建立专班跟进,强化领导。成立以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为县局扫黑办、督察、法制、刑侦、治安、经侦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对涉黑涉恶线索中,同时涉及公安机关及其他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腐败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调查,确保领导到位。

围绕核查攻坚,强力推进。从县局扫黑办、督察、法制、刑侦和治安等部门,抽调6名业务骨干及办案能手,组成了核查组。复核组组织精干力量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逐案过筛”,确保核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对已经发现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细查深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复核组每周还召开一次调度会,重点掌握核查进度和核查情况,对难度大、涉及人员多的案件,进行重点攻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做到外调和内查相结合,全方位、无死角地彻查“关系网”“黑后台”和“保护伞”,确保力量到位。

突出分类施策,抓住重点。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各办案单位,对近3年来破获的团伙案件进行全面复核研判,重点开展“一案三查”,从中发现、挖掘线索来源;同时,各办案单位按照界定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标准,在辖区内主动摸排,发现线索及时上报,每月8号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驻局纪检监察组,没有线索的实行零报告,发现重大线索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县局核查组,对已破获的涉恶案件进行重点复核,重点提审在押人员,特别是组织、领导、骨干和掌管财务的成员,询问被害人,询问证人及其家属,彻查案件背后的“关系网”“黑后台”和“保护伞”,确保工作到位。

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对已破涉黑涉恶案件,及时跟进同步调查,重点监督是否存在干预办案、泄露案情、处理不当等问题,逐一核查、分析和研究,同时询问举报人、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对实名举报的当面进行反馈。经过核查无“保护伞”的涉恶案件实行“三长背书”。对在侦的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实行了“一案三查”和“一案双通报”工作机制,办案单位建立了联络员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接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听取在侦案件办案人员专题汇报。联络员在发现“黑后台”、“保护伞”以及公职人员涉案的,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截至目前,驻局纪检监察组共接到移送的公职人员涉案线索14条,及时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移送,同时向驻市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对出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责任人,适时启动问责程序,确保责任到位。

(纪宣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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