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 浙江衢州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从5月1日起,浙江衢州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男性65周岁及以下、女性60周岁及以下退休返聘人员期间,用人单位可为其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标志着衢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的地市。
记者从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印发〈衢州市退休返聘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看到,该《办法》适用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聘用的男性65周岁及以下、女性60周岁及以下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返聘人员)。
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为基数,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难以确定月劳动报酬的,可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退休返聘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在给退休返聘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解除、终止的,用人单位须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据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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