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不急”,就该分级
新京报报道,从5月1日起,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等20家三甲医院的急诊就诊方式将陆续变革:不再按“先来后到”接诊患者,而是根据病情轻重来排序了。患者就诊前将被采集生命体征,由机器和专业医护人员判定级别,危重者被优先抢救,轻症者将后延。
“急诊分级”是医疗系统期盼已久的一项改革。早在2008年甚至更早,我国已有一些地方的医院就此进行过试点。此后于2011年9月,原卫生部曾向社会公布《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但全国统一的正式文件似乎并没有出现。2016年,上海市发布《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将急诊分级制度写入其中。
如今北京推出此举,并非全国首次,却仍能带来舆论的热议,或许源于之前这方面的尝试并未激起太大的水花。此次旧事重提,仍给人带来“首次”的错觉。
“门诊挂不上号,去急诊看;不知道看哪个科,去急诊;白天没时间看病,晚上去急诊看……”在此之前,急诊资源因为门槛过低,确实有被滥用的问题,乃至出现了“急诊不急”的尴尬。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急诊质控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按照病情分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接诊病人有50%左右属于非急诊病人。而在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该比例则接近60%。
在此背景下,北京的“急诊分级”试点显然有其重要价值。为了保证其顺利落地所推出的配套措施,如“患者就诊前将被采集生命体征,由机器和专业医护人员判定级别,危重者被优先抢救,轻症者将后延”“患者分级就高不就低”等举措,也可圈可点,值得期待。
考虑到“急诊分级”会打破以往“先来后到”的接诊秩序,在“看病难”的语境中“加塞”、“插队”又难以被接受,想真正推进“急诊分级”,接下来,医院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上,宜将分级之后可能要面临的医患冲突也考虑进去。
不妨设想,假如一位急性哮喘发作的儿童被家长送到了医院,按理应该划分为紧急程度不高的3级,但在家长看来,孩子连气都喘不上来,又岂能缓一步处理?就此看,要想让“急诊分级”得到较好贯彻,也需要将分级规则及变通纠错机制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多做一些说服沟通工作,让患者被靠后“安排”或被分流时心服口服。
“急诊分级”是顺应医疗规律的善政,普遍推行也是大势所趋。相信完善了辅助性机制设计、做好了配套措施,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急诊分级”终会深入人心,而“礼让病情更紧急的患者”,也会变成患者普遍循守的共识与准则。
◆阳光评论●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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