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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可以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吗

南国早报 2019-04-27 16:1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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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从上述司法解释可见,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行人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其实,国内其他地方也有过类似的判决。

去年12月,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特殊的交通意外事故。中山市女子胡某过马路的时候闯了红灯,并且全程低头看手机,与正常行驶中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后座上的乘客滑落在地,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而胡某自己也受了重伤。

最后,胡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法庭外,胡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20万元。据《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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