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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制止轿车闯人流 这种行为不可取

南宁晚报 2019-04-26 05:48 大字

■张立美

4月23日,河南邓州一所小学放学时,一名驾驶员驾驶轿车由此通过,不顾值日学生的阻拦,开车顶着小学生强行通过。24日,邓州公安通报,驾驶员被行拘5日。(4月25日澎湃新闻)

放学时,面对一辆硬闯人流的小轿车,值日的小学生没有退缩,也没有像很多大人那样躲开,而是直接用身体阻挡和制止轿车前行。值日小学生这种用身体阻挡轿车前进的举动,毫无疑问凸显了他们尽职尽责的精神,令人敬佩和感动。

但是,在敬佩和感动之余,我们必须冷静下来。因为这样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宜鼓励,更不该宣传和引导其他中小学生学习。如果硬闯人流的轿车司机没有掌握好车速,或者在紧张之余踩了一下油门,又或者小学生的举动激起司机怒火,极有可能引发路怒症,很容易酿造出导致值日小学生伤亡的悲剧事件。

再者,为了尊重生命,保护未成年人人身生命安全,各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见义勇为条例以及《中小学生守则》,都已经相继删除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相关条款,不再鼓励和提倡未成年人盲目进行与自身能力不相符的见义勇为,更多的鼓励和提倡未成年人见义智为。

事实上,在小学放学时,学校安排小学生值日,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学校这种做法本身就非常的不负责任,是让小学生冒着生命危险在值日,也凸显了交警部门的失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规定:“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从这个角度说,保障小学生的安全,避免小学生用身体阻挡轿车前行事件的再次发生,小学应当废除安排小学生在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的做法,交警部门要负起责任,加强上下学时的执勤工作。

另外,对无视小学生生命安全,开车顶着小学生强行行驶的驾驶员,拘留5日的处罚力度显然较轻,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作用。因为这种行为本身的性质非常恶劣,不能简单地从后果层面定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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