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得体“回报”捐赠人?
黎青/绘
近日,发生于宁夏彭阳县王洼镇中心学校的“校服印枸杞品牌名”一事引起多方关注,据悉这批校服来自于一家企业的捐赠。此事曝出引发巨大争议后,涉事的宁夏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她很自责,本来想做一件好事,结果没做好,目前校服已经全部回收调换。(4月18日澎湃新闻)
长久以来,涉学校的爱心捐赠,其实一直未能很好解决捐赠人“利益实现”这一课题。常见做法是,针对大额捐资助学,往往以冠名的形式作为“回报”,比如说冠名学校,冠名图书馆、冠名奖学金等等。但对于小额捐赠、实物捐赠等,校方“回报”捐赠人的成熟办法却不多。事实上,此前宁夏的确尝试了所谓“希望校服”项目,规定可以在校服上印上捐赠方指定名称——这几乎可说是百般无奈下的擦边球式试探了。
诚如我们所见,“希望校服”项目的效果并不好,好不容易找到了第一个捐赠企业,印上枸杞品牌的校服还招致了轩然大波。此事实则很难单纯归咎于相关公司太功利,而更多还应该从整个慈善文化、募捐运作机制上去归因。当我们无法提供有吸引力的“回报方案”,便不能激励更多的爱心企业慷慨解囊,由此导致慈善“源流萎缩”,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可是,一旦为了慈善“开源”而不顾体面、抛弃底线,那么所谓的“慈善”就又会失去意义、扭曲异变了。“校服印枸杞品牌名”,无疑是一次极其糟糕的尝试。从失败的个案出发,重申爱心捐赠的道德伦理底线,探索得体、可操作的捐赠人利益实现方式,这之后慈善事业才能更健康发展。 (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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