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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多措并举推进碧水保卫战

西南商报 2019-04-19 10:57 大字

贵州省多措并举推进碧水保卫战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贵州省通过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持续抓重点流域治理、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举措推进碧水保卫战。

据悉,通过综合治理,2018年贵州省纳入国家“水十条”的55个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4%,高于目标考核任务11个百分点。乌江干流水质实现年均达标。2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2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9.7%,各项指标均超过预定目标。全省15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7.4%。

贵州省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结合环保部和水利部开展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对部分不满足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进行适当调整。启动《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了贵州省地级、县级、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初稿)工作。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了1649个水源地,对存在环境问题和未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水源地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将于2019年6月之前完成整改。

持续狠抓重点流域治理。以抓好乌江、清水江流域磷污染防治工程为重点,特别排放限值管理为手段,开展行业排查工作,加强汛期调度,保障全省水环境质量提升。全面排查流域内网箱养殖。开展磷化工企业排查评估工作,根据排查评估报告,对涉磷企业根据不同流域、不同情况研究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

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现场检查,对建设进展滞后项目采取预警通报等措施,督促地方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已安排2018年中央、省级资金40034万元,支持开展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整治。

此外,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还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水十条”相关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开展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工作。在省内四大流域(乌江、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进行复制推广全省生态补偿资金总额累计约3.1亿元。已将2.33亿元用于所属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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