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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不能“僵”下去

江淮时报 2019-04-19 09:27 大字

■盛人云

车身布满灰尘,轮胎干瘪亏气,车里还堆着许多物料……霸占公共空间和有限停车资源的“僵尸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有很多安全隐患。4月12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开始进社区清理“僵尸车”,而“僵尸车”屡清不绝也让城市管理部门很头疼。 (《北京日报》)

“僵尸车”问题由来已久,“僵尸车”长期随处停放,不仅有碍观瞻,也是对公共权益和公共空间的侵占与掠夺,甚至成为安全隐患。但如何整治“僵尸车”,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有些“僵尸车”,清理起来倒是蛮容易的,比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被扣留机动车超时或可拍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亦可依法处理。

但问题是,尚无违法事实又未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僵尸车,物业虽有管理权,但没有执法权,如果强行动车子,会遭遇赔钱的尴尬。交警等部门虽然有执法权,但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却遭遇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尴尬,因无法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类车辆的处理,已超出交警的执法范围。

那么,城市社区内的“僵尸车”我们就只能听之任之,无计可施了吗?非也!据媒体报道,江苏无锡曾通过“分级+管理+处置”的方式进行清理。对有车牌又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交警部门主动联系车主限期自行处理;对无车牌又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交警、派出所、城管、物业部门进行“会诊”,进行造册登记、拍照取证,根据车辆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在随后的“逐步处置”阶段,对符合拖移条件的“僵尸车”,一律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拖移。

未来,“僵尸车”将越来越多,整治“僵尸车”,城市无须温柔以待,而要强化社会共治。比如,尽快制定出台对长期停放废弃机动车的处理办法,依法治理“僵尸车”。明确相关共同资源管理单位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把“僵尸车”现象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持堵疏结合,设立停车点,实行“僵尸车”统一存放;加大废物利用力度,通过市场调节和废旧车辆回收,让“僵尸车”变废为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对“僵尸车”进行监督举报。强化责任监督和追究,对因疏于管理而出现的“僵尸车”现象,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言以蔽之,“僵尸车”不能一直“僵”下去。只要政府部门下决心,依法治理、完善程序,真正把清除“僵尸车”当成一项紧迫的任务,多部门共同出手形成合力,出台办法,落实到位,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僵尸车”这个堵心的顽疾就一定能得到根治,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美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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