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 6月1日起将推行10项交管便民措施
◆4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及2018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小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凭居民身份证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等5项业务“异地通办”,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在各地设立12123语音服务中心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推行。
驾照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针对驾考人员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现在通常做法是,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按照新规,将实现小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且不同考试科目,也可在不同省份、不同城市参加考试。
同时,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据公安部估算,全国“一证通考”政策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1200多万人,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370多万人次,仅交通费一项就可为群众节省200多亿元。
摩托车年审待遇等同小汽车
我国摩托车保有量6800多万辆,驾驶摩托车赴外地务工的人员日益增多,异地检车需求加大,自摩托车省内异地检验措施实施以来,已有170多万车主办理省内异地检车,放开跨省异地检验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随着摩托车生产质量不断提升,新车安全性能得到较好保障,社会呼吁参照私家车实行摩托车6年免检政策,减轻农村群众检车负担。
此次改革,公安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全国“通检”范围,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切实方便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一是实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方便群众就近检验。二是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推广12123语音服务热线
2018年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落实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推行“警企”“警邮”“警保”合作,大力推进汽车4S店、二手车市场、邮政网点、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代办交管业务,健全城乡全覆盖的交管服务网络,城市交管服务网点覆盖半径由10多公里缩短至平均3公里左右,打造了群众家门口的服务窗口。
目前,全国已有7000多家汽车4S店代办机动车登记,提供购买车辆、登记选号、购置保险、缴纳税费等“一站式”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改革,公安部将在继续推进社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群众在4S店可以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同时,公安部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管服务”体系,推广12123语音服务平台,在各地设立12123语音服务中心,逐步在全国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转自《大众日报》冯磊吴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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