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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坑多多”,维权也要等哭诉?□邓海建

济南日报 2019-04-16 11:32 大字

朱慧卿 作

用户期待多年的携号转网终于跨出试点区,年底前将在全国实现。4月15日《经济参考报》刊发记者调查,发现落实优惠新政的试点地区已暴露出诸多问题,用户在携号转网过程中一不留神就会掉进各种“坑”里,比如云南电信一名用户发现,因为办理了宽带业务,自己与运营商的合约竟然要3000年1月1日才能到期,长达近千年;又比如在查询携号转网资格后,有用户忽然发现自己多出了合约期限两年的免费彩信包,或者莫名被赠送了1G全国流量且活动期限为6个月,联系客服申请取消却被拒绝。

年底前实现所有用户自由携号转网是被写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利好,这是没有悬念、没有疑问的。不过,从取消长途漫游费和流量漫游等过去经验来看,没有几轮折腾、没有几番讨价还价,携号转网想要“来去自由”,显然无异于痴人说梦。如今媒体的调查,证实了大家不是杞人忧天。

携号转网“坑多多”不奇怪,但消费维权这件事,不能等到“坐在手机上哭诉”成热搜小视频才来解决。有数据称,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达15.7亿,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12.2部/百人。庞大的用户数据背后,既对应着庞大的消费市场,亦对应着厚重的消费权益。小散户跟大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力量悬殊,对比是明摆着的,这种割肉般的权益要能兑现落地,没有监管部门雷厉风行的护航推进,怕是终究“路阻且长”。

电信服务不是福利院,利益博弈在所难免。道德说教或者理论解释并不能直接唤醒企业的义务自觉,只有从制度设计与执法监督的角度祭出刚性力量,携号转网的梦想才有可能照进现实。于此而言,一方面是携号转网的权利与自由须有“国标”,不能将最终解释权旁落在运营商手里;另一方面是要明确不能携号转网的“负面清单”,及时清除该领域各种隐形的权益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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