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岂能容忍网红食品蹭“流量”
最近,一款“五粮液金巧冰淇淋”走红网络。其外形是黑色的巧克力冰淇淋,撒上金闪闪的可食用金箔,由于加入了五粮液,还散发着淡淡酒香。然而这并不是五粮液集团旗下推出的产品,而是南京某网红奶茶店的新品。五粮液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商家自身的行为,五粮液这边应该暂时不会对其进行管理。(4月15日《北京商报》)
冰淇淋傍上“五粮液”成为网红爆款,吃瓜群众看得心急,而作为品牌拥有者的五粮液集团却显得如此淡定,甚至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架势,着实耐人寻味。正如法律界人士所分析,“五粮液”系中国驰名商标,相关企业涉足多个产业,享受跨类保护、反淡化保护等商标保护权利。其他商家未经商标拥有者许可擅自用五粮液为自家商品命名,其“傍名牌”行为已涉嫌侵权。被傍者应及时捍卫商标权,维护品牌形象,确保品牌声誉和市场信用不受侵蚀。
反观当下,上述情况并非孤例,网红食品“傍名牌”、想尽千方百计蹭知名品牌的“流量”,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市场现象。有的还只是羞答答地在自家产品上贴他家标签,将其妆扮成孪生兄弟模样;有的则赤裸裸地复制粘贴抄袭,将原创者的思路、方法、产品内容、创新元素直接照搬过来,使其绞尽脑汁甚至是投入大量金钱开发出的创意产品迅速贬值。邯郸学步,走不出人间正道;投机取巧“傍名牌”,永远不可能由仿效者升级为引领者,更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创新创业环境完善成熟。在这方面,舆论和市场都要形成共识,产生同向推力,向另类抄袭行为响亮说“不”,将手段恶劣性质严重的抄袭者坚决淘汰出局。
知名品牌岂是网红食品乱蹭的“流量”。对于品牌拥有者来说,一方面要深知品牌培育之不易,始终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盯紧市场,严防自己的品牌被他人擅自使用,必要时要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打响打赢“品牌保卫战”。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趋势新特点,树立网络经济新理念,精准对接新生代消费群体新需求,开发出让年轻人喜闻乐见、为之钟爱的产品。老树长新枝、发新芽、开新花,创新创造的活力源泉竞相迸发充分涌流,自己当仁不让地跻身网红行列,其“品牌流量”自然不会被别人轻易“蹭”走。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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