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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众筹,莫成网友“众抽”

山东商报 2019-04-15 11:44 大字

辽宁抚顺一奶奶带孙子去医院时无故被一男子殴打受伤住院。事后,家属在网上发起目标金额70万的筹款,但有其他学生家长反映,受害家庭并没倡议书说的那么困难,而且治疗费不到7万元。7万元与70万元确实相距甚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受害孩子的家长崔先生及筹款平台一探究竟。(4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从表面上看,家人被殴打致重伤,家属在网上发起众筹,是个人求助行为。然而,这个众筹项目,一旦在“轻松筹”平台上线,就属于慈善法规范的慈善募捐活动。《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2016年8月,民政部公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轻松筹”等13家平台入选。可见,“轻松筹”平台是一个合法的慈善募捐机构。问题是,治疗费仅需7万元,却计划众筹70万元,且“受害家庭并没倡议书说的那么困难”,引起了网友及爱心人士的广泛质疑,吐槽声不绝于耳。

必须承认,网络众筹的风生水起,说明这种慈善形式在中国社会有一定的市场,也说明了公益机构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一种缺失。换言之,网络众筹平台,是民间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一种有益探索和补充,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政府以包容的心态给予它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从立法、行政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网络众筹平台的规范,使之趋利避害,真正为民行善。然而,近年来,由个人募捐引发的负面新闻,频频见诸媒体,损害了网络众筹平台的公信力。

因此,网络众筹,莫成网友“众抽”。首先,慈善募捐相关的立法,可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慈善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同时,对慈善募捐的主体资格,设定必要的门槛,给予合乎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必要的募捐主体地位,对参与公益募捐的行为,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定性。再者,不管是募捐主体,还是受助对象,均要公开善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受助对象获益,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使慈善募捐成为大众的普遍情怀。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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