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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诉求 加减结合 提高质效 浙江出台生态环保督察基层减负十举措

安徽工人日报 2019-04-13 04:0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 通讯员王雯)在生态环保督察已成为常态化的今天,如何整治长久以来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环保督察质效?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近日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减负十条措施(试行)》,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广大生态环保干部担当作为。

据介绍,紧贴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实际和基层诉求,《措施》从督察前调研摸底、督察进驻会议、调阅资料、督察反馈及督察整改、信访办理、督察问责与激励关怀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

《措施》要求压缩督察时间,由原先的20天缩减为15天,最大限度减少驻点保障人员。精简会议数量,从原先的5个减少至2个,即督察动员汇报会和督察意见反馈会。缩减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压缩个别谈话时间,减少谈话人员数量,根据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优化谈话内容,提高谈话针对性。

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总结、统计报表、资料台账数不胜数……针对这一状况,《措施》要求改进督察资料调阅工作,控制资料调阅的数量,提高调阅资料的质量,调阅资料在往年基础上减少30%左右。根据督察需要和前期摸底调研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调阅资料,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同时,压缩督察反馈意见成效及建议部分篇幅和整改方案正文篇幅,根据减量不减质的原则,整合精简督察整改各类材料报表,报表由按月调度改为每2个月调度一次。

为切实提高督察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措施》要求,强化督察行前摸底调研,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底调研工作,“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了解实情。同时,优化下沉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在督察期间做到轻车简从,务求实干,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要求市县党政领导陪同。

《措施》还明确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判定信访是否办结的标准,不拘泥于信访办理的程序,如问题尚未解决不做形式上的报结销号。建立销号不销责任的长效机制和群众反馈机制。开展重点信访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以坚持精准打击环境违法和服务帮扶企业为抓手,《措施》要求准确把握督察政治责任,严厉惩处环境违法企业、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决防止“以罚代管”、借督察之名搞“简单化”“一刀切”行为。另一方面,突出督察服务,听取企业对环境治理的建议和需求,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既要在督察中严惩一批恶意违法排污的企业,更要在督察中切实帮扶一批治理水平落后但有望整治提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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