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万元 昆明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成立
3月22日,昆明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挂牌成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正晓,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阳出席挂牌仪式。
据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是昆明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收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重要渠道,也是规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办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市扫黑除恶斗争专项领导小组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群策群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市民举报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2万元
即日起,遇到横行乡里的“村霸”行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现象、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都可以拿起电话进行线索举报。昆明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作为全省率先成立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目前已开通了3种举报途径,市民举报相关线索一经查实后,昆明市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2万元。
此次成立线索举报受理中心,也是呼吁全市人民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崇真向善、弘扬正义,积极参与、大胆行动,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供线索,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家家共享平安生活的浓厚氛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悉,在扫黑除恶线索移送的重点内容中,除了对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进行重点强调外,还对放纵包庇、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说明,“接到举报后,受理中心将根据属地原则进行分流核查,按照相关办理时间规定,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扫黑办。”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核查清楚情况后,对于实名举报的市民,也将会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市民举报经查实以黑社会性质移送起诉的,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举报以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的,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同时,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也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捍卫正义力量。
11类重点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领,侵占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房屋装修、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问题。
3种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871-67432485(市扫黑办);0871-63966864(市纪委监委);0871-64096532(市中院);0871-65701000(市检察院);0871-63015198(市公安局);0871-63139895(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kmshcebgs@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昆明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西北角3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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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日报
(本文原标题:《最高可奖2万元!昆明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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