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实施意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提出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紧缺技术工人可实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本报讯 (记者卢翔)江西省日前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争取到2020年,江西省技术工人激励、培养、评价、使用、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明显改善,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激励引领,全方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实施意见》要求,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探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制度。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代表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做好慰问、休假和体检等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互联网+”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向社会开放数字培训资源和教学课程。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评价活动,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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