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看法】“有温度的执法”符合法治精神

甘肃日报 2019-03-22 04:18 大字

李英锋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应急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据此,市场主体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免予行政处罚,涉及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据中国新闻网)

媒体给这份“免罚清单”贴上了“有温度的执法”的标签。或许,“温度”一词很容易让人想到“法不容情”。但实际上,“免罚清单”体现了对法律的准确理解、把握和贯彻,更符合法治本意,并非无原则的宽容,并非为了营造营商环境而牺牲执法监管职责。

其实,法律本身就自带温度。温度计有上下测量极值,法律也有上下适用的框量。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法律的态度就是宽容、教育、纠正,就是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罚。比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等十三种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显然,这些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登记”等规定,都是法律“有温度”的一面,都为“有温度的执法”提供了依据。

上海市的“免罚清单”除了体现“有温度的执法”,还对食品安全、消防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遵循了审慎原则,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4项免罚事项明确要求仅首次违法、及时改正,而且未造成后果,方可不予处罚;涉及消防领域的所有免罚事项均要求情节轻微,当场整改或者当场恢复原状,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这样,既体现了“有温度的执法”,也守住了食品、消防等安全底线。

执法监管不能一味从严为罚而罚,从而忽略了轻微情节以及对应的轻罚免罚程序。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是一种法律义务,符合责罚一致的原则。有了“免罚清单”,可以有效解决执法者不愿免罚、不会免罚、不敢免罚的问题,从根本上破除“罚款经济”,最终促进精准执法。现实中,很多创业者尤其是初期创业者,因为种种原因偶尔发生轻微违法行为,主观恶性不大,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如果从严进行处罚,不仅会增加负担,也会影响创业信心,甚至会打乱创业节奏。监管部门用责令改正、限期登记、警告教育等手段,同样也能规范经营行为,修复或维护社会关系。如此,既有利于鼓励创业和营商,也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并起到更好的执法效果。

新闻推荐

中国国奥队今迎来东京奥运会第一阶段预选赛 希丁克:我们不是出线热门

据新华社电中国国奥队今日将在吉隆坡展开冲击东京奥运会的首场比赛,在2020年U23亚锦赛预选赛暨东京奥运会第一阶段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