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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药师“挂证”重在持之以恒

黄海晨报 2019-03-21 09:44 大字

王丽美

3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据《北京青年报》)

药师“挂证”,人不在岗,对于公众用药安全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老百姓得了病或感觉不适,需不需要吃药、吃什么药都要靠执业药师把关,以便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事服务,这是我国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目标。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都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同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特别强调,“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见,一些人将药师证空挂于药店,甚至为了“挂证”而考证,实在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利欲驱使下将职业伦理与民众健康抛诸脑后。

药师“挂证”泛滥,监管不能空悬。医疗行为关乎公共利益,不能有丝毫马虎,即便是小小的感冒药有时也能吃死人。目前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此乃加大监管,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务实之举。但也要注意,药师“挂证”已成痼疾,整治行动重在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

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强化监管,利用大数据建立执业药师“挂证”黑名单,健全证件管理,坚决遏制“影子药师”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也要加快药师人才培养,满足医师岗位要求。此外,那些取得法定资格的执业药师,也要遵循法规要求和职业规范,切莫见钱眼开,忘却职责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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