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架构 把村工会纳入组织体系建设“大盘子”
本报讯 (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王文奎)河北省保定市委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体系的意见》,决定全市村(社区)组织体系按照“5+3+N”组织架构设置,提出将村(社区)工会建设纳入这个“大盘子”统筹考虑,还特别规定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村(社区)须成立工会组织。
保定是一个农业大市,近年来,村(社区)内民营企业大量涌现,许多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已成为职工,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在村(社区)建立工会组织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2018年,保定市委在该市村两委换届之时,决定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架构并出台《意见》,旨在规范基层治理体系,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意见》明确,在村(社区)建立“5+3+N”组织体系。其中的“3”,即为建立健全“三站”配套组织,建立村(社区)群团工作站、村(社区)群众服务站、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群团工作站负责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工作。
按照规定,村(社区)群团工作站设站长1名,成员1~3名,站长由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工会联合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妇联主席组成。村党组织副书记原则上兼任工会联合会主席。村工会联合会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会、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与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
近年来,保定市各级工会十分注重村(社区)工会建设,将其作为“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夯实工会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目前,该市行政村(社区)已有近半建立了工会组织。
按照《意见》要求,保定市总决定利用3年时间,即到2021年,实现全市有两个(含)以上企业的村(社区)全部建立工会联合会,并将通过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织职代会等形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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