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六部门宣布旅游治理新政:严打进店后锁门强迫购物等行为
为进一步营造三亚市“动心、舒心、省心、顺心”的旅游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19年3月15日,三亚市召开了深入实施依法治旅推进大会。大会上,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等相关涉旅单位发布了依法治旅措施,各涉旅行业代表签订《三亚市旅游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
一起来看看相关涉旅单位发布了哪些依法治旅措施吧↓↓↓▲三亚市深入实施依法治旅大会现场。王晓斌摄
三亚市两级法院依法治旅措施
一、建立旅游纠纷集中审判机制。对涉旅游要素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统一由旅游审判庭集中审判。同时还将在三亚市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巡回法庭,集中受理全省的旅游纠纷案件,实现旅游纠纷审判高度集约化,用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护航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二、建立国际旅游纠纷速裁程序,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四就”措施,妥善审理旅游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三、为国际旅游纠纷案件的受理提供双语服务,从投诉、咨询、立案、审理、全程提供英语服务。
四、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从常态化的审判模式到异步审理模式,全程智能化的审理模式。发挥互联网作用,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一站式的网络平台办理案件,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健全完善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诉前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调解组织及调解人员的选择权,增设在线调解及在线司法确认方式。
六、定期发布旅游纠纷经典案例,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反馈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市场风险和监管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七、协同涉旅行政主管部门定期交互信息,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在立案、审理过程中,关注因旅游纠纷对被起诉的涉旅企业、酒店等组织和个人,主动采集包括涉案主体名称、案由、案情、裁判结果等涉诉信息,与行政主管部门共享,有利于主管部门对有关企业个人进行监管。重点是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主体、不诚信诉讼、消极应诉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主体,向主管部门通报。
八、重点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营者,特别是针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侵害消费者财产等行为的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邀请观摩庭审、召开联席会议、司法建议等措施,推动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九、加强对旅游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对涉嫌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欺诈消费者,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法院将积极受理、快速从严审判,并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三亚市检察机关依法治旅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犯罪。充分利用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迫交易、诈骗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犯罪,为三亚自贸区港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设立专门旅游消费检察部门。为服务三亚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设立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消费检察部,集中办理涉旅各类案件,提升案件专业化办理水平,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成立外国人涉旅案件办案组。通过自行培养及借助外脑建立涉外案件人才库,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外国人涉旅案件,切实保障外国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快速办理涉旅案件。建立涉旅案件快办机制,实行简案快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让游客在三亚旅游结束前得到满意答复,最大限度减少涉旅案件对游客的影响。
五、全力做好旅游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围绕旅游消费“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旅游环境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为我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六、积极参与旅游领域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行政职能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依法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化解涉旅矛盾纠纷工作。
七、强化涉旅民营企业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作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八、建立涉旅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梳理涉旅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通过检察建议或专题报告向责任部门提出行业规范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九、加大旅游领域法治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加强对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从业者、旅游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旅游管理部门的严格执法意识、旅游从业者的守法意识、旅游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十、充分发挥检察服务热线作用。实时响应、及时回应涉旅司法诉求,为三亚旅游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向社会公布检察服务热线12309。
三亚市旅游和文体局依法治旅措施
第一条 各旅行社与三亚市旅行社协会签署《海南团队游旅游产品自律公约》,承诺诚信守法经营,旅游产品定价不得低于旅游基准成本价。
第二条 对于各旅行社门市店指使、聘用工作人员非法散发传单、低价揽客,虚假宣传,一旦查证,将立即关闭门市店,依法从重处理旅行社,并对该旅行社新开门市店从严审核。
第三条 对于旅行社、导游利用低价揽客、购物回扣、欺骗、胁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等“填坑”行为,一经查证,从重处罚,涉嫌诈骗,以诈骗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黑社、黑导等经营主体,非法经营旅行社、旅游等活动,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对于三亚市旅游和文体局查处的违法企业、旅游从业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在机场、车站、码头、景区、酒店等场所通过电子大屏幕等方式公告,同时在三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网和相关媒体公布、公告,并上报给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治旅措施
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零容忍”、“一次性死亡”,吊销营业执照。
(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三)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四)采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司机、导游带游客到店消费的;
(五)采取网络刷单刷信、提供虚假样片欺骗消费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六)采取秤具作弊等方式欺诈消费者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低报价高结算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应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
第二条 加强联合惩戒,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信用三亚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违法经营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第三条 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行业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立信用约束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给予限制或禁入。
第五条 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被消费者投诉的信息。
第六条 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亚市公安局依法治旅措施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动心、舒心、省心、顺心”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请涉旅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做到天天都是“3.15”,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将联合涉旅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的整治,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于违规违法经营的涉旅商家、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散发虚假旅游传单行为
个别组织或个人通过在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散发低价传单、虚假旅游传单和网络、微信招揽等方式非法招揽人员参加不合理低价团,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深挖幕后组织者和企业,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诈骗、非法经营罪等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二、依法严厉打击黑车开展旅游经营行为
对于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拉载游客游览,开展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的人员和车辆,将联合交通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查扣车辆,深挖幕后经营人员,并依法定程序以非法经营罪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甚至没收车辆。对于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冲卡、暴力反抗、威胁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定程序以妨害公务罪或阻碍执行职务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依法严厉打击强迫交易违法行为
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实施了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我们将以强迫交易罪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甩客、进店后锁门等暴力方式强迫购物或设置包厢洗脑讲解,劝说等软暴力方式强迫游客购物;
2、未经客人确认购买就将鲜活海鲜摔死,强迫客人消费;
3、游客不参加潜水拍照就采取按压、拖拽等方式增添游客的不良体验,强迫拍照。
四、依法严厉打击涉旅行业诈骗行为
对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以诈骗罪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海鲜、水果商家,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在游客购买海鲜、水果时,用缺斤少两、调包的方式诈骗游客。
2、利用外地游客到三亚旅游住宿、用车需求,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并以“节假日期间三亚房价上涨”、“多人看房需交付定金”、“租车违章押金一个月后退还”等套路催促被害人支付房租或押金、定金,在骗取游客支付的租金、定金后便将被害人电话及微信拉黑,故意不退还定金、租金、押金的行为。
3、以“交友”、“恋爱”、“一夜情”等名义通过“陌陌”、“微信”、“QQ”等聊天工具在网上寻找目标,套取男性被害人信息,然后根据被害人的职业年龄特点安排女性犯罪嫌疑人与对方见面并诱骗男性到特定场所进行超高额消费,骗取被害人钱财。
五、强化联合惩戒功能作用
充分发挥联合惩戒功能,增加涉旅违法犯罪人员的违法成本,对被处罚的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信用三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违法犯罪人员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六、加强联勤联动,净化旅游市场
积极配合旅游、市场监管、交通、海洋、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开展联动检查执法工作,同时督促各公安分局、原边防支队、辖区派出所充分发挥治旅职能作用,三级联动,以治旅为中心,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治旅措施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实行举报奖励。加大对《三亚市打击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的通告》及《三亚市巡游出租汽车主要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三亚市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通过在三亚日报、三亚政府门户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刊登和在各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奖励办法》全文,在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通告》、《奖励办法》内容及我局整治工作动态,同时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竖立警示牌、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引导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发动广大市民游客参与进来,全力推动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平稳健康地发展。
二、联合执法促进联合惩戒。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行为,维护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对被查获的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车辆及人员,运管部门将录入重点监控数据库,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对象,对在重点区域查获的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者将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将从事无证照经营活动的相关主体信息录入三亚信用平台,列为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被扣押的非法车辆,抄告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其对车辆实施不予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和注销登记。对涉及的违规旅行社,抄告至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在查处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的同时,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罚款和扣分。
三、严罚重管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强化监督机制,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打击诱导乘客或者安排旅客参加黄、赌、毒活动,欺骗、胁迫旅客消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二年内不得申请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对两年内三次因参与非法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扰乱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规范海上夜游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夜游三亚湾”市场监管,督促企业实行船票“一票通”。企业不得收取升舱费用、不得开展收费抽奖活动和诱导购买奖品、不得开展不健康、不文明的演艺活动。
资料: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中新网等
编辑:向顺宇
(原标题:《硬核!三亚“公检法”等6部门联合推出依法治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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