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伴书
“伴书”,乃是我的自造词。在汉字的语汇中,有伴侣、伴娘、伴舞、伴奏、伴读这样一些词汇,如果套用一下,我想伴书也应该是说得通的。所谓伴书,说白了就是陪伴你的书,但这里的陪伴不只是在家里,更重要的是能跟随你走南闯北随身携带形影不离的书。从时间上说,称得上伴书的可以是数年,也可以是数十年,甚至可以说是终生。
书海无涯,到底有没有这样有魅力的伴书呢?不怕献丑,我就有这样一本伴书——《鲁迅杂文全集》。迄今为止,这本书已然跟随我二十多个年头了,这里的陪伴不光是放在案头、枕边、书橱,而是我走到哪里书就跟到哪里,也就是说,这是我旅行必备的书。这本《鲁迅杂文全集》是我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地摊上买来的(错字较多,是否盗版书也未可知),记得当时花了10元钱。从版权页上看,此书为河南人民出版社于1994年出版,全书1055页,内文字号非常小,惟其如此,方可装得下鲁迅先生一生写下的640多篇杂文随感。殊不知,我是有不少的鲁迅杂文集(包括散文集)的,既有选本,也有上世纪70年代封面设计精美的诸如《且介亭杂文》《花边文学》《朝花夕拾》这样的单行本。遗憾的是,版本虽多,但比较零散,不利于整体全面阅读。这本《鲁迅杂文全集》,一册在手,可以囊括鲁迅全部杂文,看到鲁迅杂文的全貌,这怎能不让我欣喜万分、如获至宝呢?从那时起,这本书就成了我的案头书、枕边书,更成为我旅行携带书的首选。无论是旅游还是出差,每次我总是先带上《鲁迅杂文全集》,堪比生活日用品还重要。有一阵子,我外出带了别的书,结果很多书都是翻翻就束之高阁了,我总觉得那些书没有鲁迅杂文那么耐看、那么厚重绵长。渐渐地我发现,旅行的时候还是带上《鲁迅杂文全集》最好,即使没有空看,但心里却是踏实的。
近十多年来,因了孩子一直在外地读书、求职,我外出的机会较多,得以辗转多个省份,因此这本书也就跟我“走过南,闯过北,爬过火车挨过摔”。在厦门、在绍兴,白天看完厦大纪念鲁迅的陈列室、绍兴的鲁迅故居,晚上再翻阅鲁迅的《厦门通信》,回忆鲁迅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想象着鲁迅在厦门教书的日子,品味着鲁迅孩童时读书和玩耍的意趣,真是思绪翻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二十多年的阅读,如今这本书可以用“满目疮痍”差可形容:书皮、扉页早已荡然无存,目录只剩下一部分,书脊也破烂不堪,装订线亦开始脱落,我只好找来纸糊一糊,封面换了又换,好在内文还在,不会影响到阅读。
我喜欢读鲁迅的杂文,说来有两个缘由。一个原因是我听信了别人的意见。很多年前,我初学写评论的时候,有一个朋友对我说,你要想写好杂文,最好能把鲁迅的杂文都背下来。我当然不可能把鲁迅的640多篇杂文全都背下来,我理解他的意思,他是让我熟读鲁迅的杂文。有道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得多了,自然就多一点鲁迅风。另外,我之所以养成随身携带《鲁迅杂文全集》的习惯,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我看来,鲁迅的作品思想深刻,语言犀利,知识渊博,先生的文章只读一次是不行的,要反复读,不断地读。鲁迅说过的话、批评过的事,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仍然有。鲁迅先生有的话仿佛就说着今天。鲁迅先生已经离开我们70多年了,但他的杂文至今读来仍振聋发聩。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喜欢读鲁迅的真实背景。从内心讲,我确实想学写鲁迅式杂文,想做鲁迅的门徒,只是才力不逮,未能达到预期的写作高度。
我突然想到,伴书如伴侣,似乎也说得过去。其实,跟伴侣的时间也是有局限性的,外出旅游、开会、出差的时候,未必可以带上伴侣,但书就不同了,书可以随时带在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伴书甚至胜过伴侣。如果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那么人生有一本书相伴也可以知足了。一本《鲁迅杂文全集》已经陪伴我二十多年,我还想让她再陪我几十年,因为我知道这是可以终生阅读的精致文本。
顺便再啰嗦一句,伴侣只有一个,而伴书不止一个,可以有多个,这也是需要加以说明的。
孙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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