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能否同时担任全国政协委员?
2019年3月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京闭幕。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其中,2018年12月由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上调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邹晓东获增补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并担任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此前,邹晓东已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这也意味着,现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邹晓东目前拥有“双跨”身份——即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于是一个疑问产生了:同一人可以同时担任同一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吗?答案是肯定的。
据《南方周末》2013年2月报道,全国政协办公厅一位局级官员对上述情况解释称,同时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做法,在章程上并不违法,也没有冲突。不过,根据中央规定,一般不做这样的安排,往往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
具体来说,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而政协委员产生方式则有很大不同。据中国政协网介绍,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一、提名推荐;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四、公布。增补政协委员的程序,也需要经过提名、协商、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此前已有多个类似“双跨”代表、委员的案例。
譬如,时任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在2018年1月30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而在此之前,谢伏瞻的名字已出现在1月24日公布的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中,并被分配在“中共界别”。
更早前,在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至少已有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等5位省级党委主要领导同时担任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2013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他们都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北京日报社微信公众号“识政”在2017年1月的报道中指出,一般来说,拥有“双跨”身份的代表、委员,平时履职中只要有精力、时间和热情,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冲突。“双跨”的代表和委员合理安排好时间,是可以同时履行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职责的。代表和委员都不是专职的,而是兼职,不存在同时身兼两个身份、能不能履行好职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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