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儿童票界定标准应是年龄而非身高

四川工人日报 2019-02-21 10:39 大字

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就其侵害行为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这是全国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文化消费、旅游景点和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都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享受儿童票优惠标准的问题。此举最初缘于未成年人不能办理身份证,但如今早已时过境迁,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不仅作出了公民出生即可办理身份证的规定,且儿童身高也随着生活改善而渐次提升。以身高界定儿童票的做法明显不合时宜,因同龄不同票引发的争议和纠纷也时有发生。

早在2012年,全国城市6岁男童平均身高就已达或者接近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如果遵循不超过儿童票受益者不超过1.4米的惯例,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将会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

儿童票作为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一种福利性举措,其界定标准只能是年龄而并非身高。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收取更高的票价,那么显然是在变相惩罚高个子,这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显然有失公平,当属侵犯其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新闻推荐

长沙天心区原区长谢进被双开:购买诋毁党的书刊并向外传播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张功敏、邓大渊、谢进等3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