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总医院更名为应急总医院 系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
随着机构改革工作深入,相应机构更名信息渐次披露。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原隶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煤炭总医院,已于2月20日更新官网“医院简介”栏目,将煤炭总医院名称更新为应急总医院。
官方介绍称,应急总医院,前身为煤炭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是北京市涉外医疗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的教学医院、华北理工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及国际救援中心(SOS)定点合作医院。
原煤炭总医院于1987年经原国家计委批准兴建,1993年正式落成开诊,1995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996年由原煤炭部确立为全国煤炭行业医疗卫生中心和基地,1998年由原北京市卫生局批复为三级综合医院,1999年通过评审确立为三级合格医院。
随着历次政府机构改革,该院先后由煤炭工业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领导。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该院官网于今年1月16日发布的《煤炭总医院更名应急总医院告知书》透露: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由中央编办批复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煤炭总医院更名为应急总医院(中央编办复字〔2018〕120号)。根据工作安排,医院将于1月19日凌晨启动名称变更工作。
《告知书》透露,该院“名称变更前后医院正常运行。医院名称变更不影响医保结算。因变更事项手续多,医保定点医院名称需要在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后才能更改。医保编码不变,不影响报销,不需重选定点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将在1月19日-2月15日期间,陆续完成系统内名称变更,期间相关文书及单据有原“煤炭总医院”字样,不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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