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 时间为2月20日至6月30日
本报讯(记者 陈猛火)14日,记者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获悉,2019年2月20日至6月30日,自治区将在全区范围内,针对7项重点指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
为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聚焦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关注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营商环境7项重点指标,聚焦我区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全面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针对性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各类事项办理环节,精简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力争在2019年6月30日前,7项重点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促进全区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为此,自治区出台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并对各项重点指标一一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百日攻坚行动共分为三个步骤,3月10日前为对标自查阶段,5月31日前为攻坚落实阶段,6月30日前为检验巩固阶段。全区各级相关部门将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和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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