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养鱼”、促成和解、部门联动……东莞第二法院出多招促执行 95名劳动者拿回912万元拖欠工资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麦嘉宜 通讯员钟小欣)春节前夕,广东东莞第二法院各个法庭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针对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自2018年12月19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以来,东莞第二法院共执结案件168宗,执行到位金额912.08万元,帮助95名劳动者成功拿到拖欠工资。
被执行人东莞市某表业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履行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拖欠8名劳动者工资,合计约12万元,该8名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东莞第二法院大岭山法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尚在正常经营,并无停工或倒闭的现象。公司负责人称,现公司发展趋势一直向好,也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定义务,但因已近春节,有部分货款收款困难,希望法院能给予两个星期的缓冲期筹付款项,并保证给付全部执行款项。
法官向劳动者反馈后,劳动者表示理解,愿意宽限履行期间。对此,法官首先依法查封了该公司价值12万余元的机器设备,防止其财产转移。同时,同意给予该公司15天的期限,以筹付执行款项。
2019年1月16日,该公司负责人如期向劳动者一次性全额支付了执行款。
当天,东莞第二法院沙田法庭的执行法官促成一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在这起系列案件中,被执行人东莞市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共拖欠5名劳动者约53万元工资。但该公司在仲裁阶段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后,未能按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对该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双方虽有纠纷,但矛盾尚可化解,便及时组织劳资双方进行协商。
最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劳动者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这样一来,劳动者能在年后回来继续上班,企业也能尽快恢复生产。
连日来,东莞第二法院大朗法庭法官承办了一批劳动纠纷执行案。其中,东莞市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了劳动者工资约30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劳动仲裁调解后该公司迟迟未能发放工资,公司现场也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因年关将近,考虑到工人们急着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启动执行联动协调机制,避免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与当地维稳信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及村委会等单位沟通,并由村委部门与厂房房东联系,协商由厂房房东先行垫付该公司拖欠的工资,房东在垫付后再自行起诉该塑胶电子公司追偿。
1月24日,厂房房东前往东莞第二法院大朗法庭发放垫付13名工人的工资,合计约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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