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职业证书有望实现互通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公布,提出在学前教育等领域实现中高职“贯通培养”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
记者从改革方案中梳理发现,此次改革在中等、高等和高层次3个等级的职业教育方面都作了改革部署,如中等职业学校将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未来将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等。
此外,方案特别强调,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部分)
具体指标
●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
●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
●“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教师队伍
●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人才保障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
●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
看点1
学前教育等领域中高职“贯通培养”
我国的职业教育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这是职教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中明确,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
其中将对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5个方面建立办学标准。方案还提出,改革将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格局,也就是说,未来职业教育将是学校和企业融合发展。
对于中等、高等和高层次职业教育,方案都作了详细的部署。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方案提出,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在中职招生方面,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在高职教育方面,方案提出,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方案特别提到,对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看点2
技能大赛获奖者可免试入学应用型高校
对于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此次职教改革的目标明确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
方案明确,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
同时,方案还提出,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此外,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对于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涉及的相关工作,方案也提出了部署。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已经提出“企校双师”的培养模式,其中要求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制度。同时,人社部下一步还将重点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
在提高教师素质方面,此次方案明确,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看点3
启动“1+X证书”试点学历和职业证书互通
改革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今年起将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同时明确,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方案要求,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
对于证书的效能,方案明确,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此外,方案还明确,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
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
看点4
晋升和工资政策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在技术技能人才的保障政策方面,改革方案提出,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
对于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方案特别强调,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
方案还提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
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
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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