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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严换届 “3+1”整后进 河东区盯好基层扫黑除恶

沂蒙晚报 2019-02-13 17:31 大字

本报2月12日讯 (记者张庆举)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东区各级各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强力推进,掀起了强大攻势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为将工作做实做好,河东区先后召开一系列会议21次,成立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分线开展各项工作。9个镇街开发区和26个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加大工作保障力度,从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工作中,河东区把打击锋芒对准11类黑恶势力犯罪,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政法各部门分工协作、通力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截至目前,共拘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25人,逮捕67人。打掉涉恶类犯罪团伙19个,抓获团伙成员89人,破获案件44起,形成了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该区成立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初核涉恶问题线索17个,立案8起9人,查结8起9人,其中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2起3人。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党建基础、净化农村政治生态,河东区出台了《资格审查操作办法》,落实区镇资格联审制度,联合公检法、纪委等部门对不得担任党组织成员、不宜担任村委会成员的14种情形,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插手基层事务,或通过拉票贿选进入基层干部队伍,依法依规取消不得担任党组织成员人选82名,劝退不宜担任村委会成员人选72名。工作中,河东区组织部门将全区排查的28个换届重、难点村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分析研判情况,确定“1+1+N”的工作思路,即“换届难点村所在镇街+区委组织部或区民政局+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全部重、难点村平稳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据了解,对排查出来的24个软弱涣散、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后进村(含省市备案的 12个村),河东区专门建立了一个村“一名区级帮扶领导、一个帮包区直部门、一名镇街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包扶”的“3+1”合力攻坚机制,区直部门、镇街组成不少于3人的驻村工作队下力气进行整治,看表管理、销号结账,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合力推动后进村整治转化,并试点探索了“1135”工作法。制定出台《后进村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共投入帮扶资金1685万元。先后召开调度会27次,下发通报2期,河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6个村所在镇街党(工)委书记下发了工作提醒函,24个后进村全部完成整顿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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