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首个被公诉“老虎”系纪委“内鬼” 邱大明涉受贿罪、贪污罪两项罪名;曾被《新闻联播》点名
最高检12日消息,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邱大明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交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邱大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邱大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邱大明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中共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邱大明,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树人,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长期在家乡,曾在吉林省审计系统工作多年,2006年12月,时任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邱大明履新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此开启了近12年的纪委生涯。
邱大明担任辽源市纪委书记逾4年,后到省监察厅当副厅长,2012年5月跻身省纪委常委,2014年8月任省纪委副书记。2018年2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邱大明任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半年多之后,邱大明落马,成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名落马的省级监委副主任(正厅级)。三个月后,邱大明被“双开”。
“双开”通报提及,邱大明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低价购房,为自己及近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等。
就在今年1月6日的《新闻联播》中,邱大明还被点名。当天的《新闻联播》提到,“严防‘灯下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刀刃向内,立案查处了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等人,再一次用实际行动说明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综合新华社、《北京青年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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